政府啟動會議展覽業資助計劃資助會展活動場租 - Gov
2024-11-23 04:05在「防疫抗疫基金」下設立的會議展覽業資助計劃,總額十億二千萬元。就計劃資助參與由香港貿易發展局(貿發局)舉辦的展覽的參展商和主要會議的參加者的部分,政府會視乎貿發局於未來數月的活動安排,容後公布有關資助的啟動日期。 完. 2020年9月24日 ...
政府今日(十月七日)宣布,將進一步延長會議展覽業資助計劃有效期六個月至二 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回應會議展覽業的訴求。. 政府並會在計劃下撥出款項,向有清楚紀錄曾在香港舉行展覽的私人主辦機構,提供一筆過的即時支援款項,協助他們應對 ...
PDF 會議展覽業資助計劃 (第二部分) 申請指引(私人主辦單位)
會議展覽業資助計劃的最新要求. 為配合政府最新的防疫抗疫措施,所有由2021 年2 月18日起申請會議展覽業資助計劃的主辦單位均需確保有關活動符合以下的衞生及防疫措施: (i)由食物及衞生局局長根據預防及控制疾病(規定及指示)(業務及處所)規例(第599F 章)就公眾 ...
會展業資助計劃延長至明年6月底 2022年10月24日 政府宣布按施政報告建議,延長會議展覽業資助計劃六個月至明年6月30日,另於同年7月1日推出一項涉款14億元、為期三年的新計劃,以資助持續在港舉行的展覽活動,詳情適時公布。
為進一步協助企業多利用香港商貿平台去拓展市場和商機,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已推出一項一次性計劃,資助公司參與香港貿易發展局舉辦的展覽。計劃為期一年。於計劃下,任何本地或海外公司,不論大小,每參與一項期內的貿發局展覽,可獲資助一半參展費 ...
PDF 會議展覽業資助計劃(第二部分 ) 申請指引(經常性展覽的即時支援)
地營辦商提交表格B以申請2021 年度展覽的場地租金資助, 同時提交表格C。政府會經場地 . . 商向主辦單位一併發放即時支援款項及2021年度展覽的場地租金資助。7. 任何申請者如明知或故意作出陳述、誤導或隱瞞任何信息以通. 過欺騙手段獲得本計劃的即時支援 ...
政府今日(六月十四日)宣布,將延長會議展覽業資助計劃六個月至二 二二年六月三十日,以回應業界要求,讓更多會展活動可以受惠,並進一步增強活動籌辦機構對在香港舉辦會展活動的信心,重振香港作為國際會展和採購樞紐的卓越地位。. 政府在「防疫 ...
政府宣布,延長會議展覽業資助計劃六個月至明年6月30日,以回應業界要求,讓更多會展活動受惠。 計劃分為兩部分,一部分在去年10月3日推出,向在香港會議展覽中心和亞洲國際博覽館舉辦展覽和國際會議的主辦機構提供百分百場租資助;另一部分去年11月30日實施,資助所有參與香港貿易發展局 ...
政府延長會議展覽業資助計劃. 政府今日(十月二十四日)表示,按行政長官在二 二二年《施政報告》中宣布,「防疫抗疫基金」下會議展覽業資助計劃的有效期將進一步延長六個月至二 二三年六月三十日。. 過去兩年多,疫情為全球會展業帶來挑戰。. 隨着 ...
會議展覽業資助計劃即將啟動. 2020年7月8日. 因應不少會議展覽活動將陸續於本月中下旬恢復舉辦,政府將會啟動防疫抗疫基金下涉及10億2,000萬元的會議展覽業資助計劃,資助會展活動的參加者和主辦機構。. 計劃第一部分是資助所有參與香港貿易發展局所舉辦 ...
【會議展覽業】14億元新計劃擬於明年7月推出 原有計劃已資助4.67億 - 香港經濟日報 - 即時新聞頻道 - 商業
疫情下以往在香港舉行的國際展覽,不少亦需取消、延期,甚至移師到其他地方舉行。「防疫抗疫基金」下會議展覽業資助計劃將會延至明年6月30日,而施政報告提到為期3年的14億元新計劃,將於明年7月1日推出。
【防疫抗疫基金】會議展覽業資助計劃延長 參與貿發局展覽可獲50%補貼 - 香港經濟日報 - 即時新聞頻道 - 商業 - 商業頭條
該資助計劃有關貿發局的部分,詳情如下:. 1. 所有參與貿發局舉辦展覽的參展商,50%的參加費用,每個九平方米攤位的資助金額以一萬元為限,每間參展商每次最多可獲資助十個攤位. 2. 貿發局主要會議參加者,亦可獲資助50%參加費用,每次上限一萬元. 【中 ...
2,000 萬元的會議展覽業資助計劃("資助計劃")。資助計劃分為兩 部分。一部分於2020 年10 月3 日啟動,向於會展中心和亞博館舉 辦展覽和國際會議的主辦機構提供百分百的場租資助。資助計劃的 另一部分於2020 年11 月30 日啟動,向所有參與貿發局舉辦的展
資助計劃的第二部分則會資助在香港會議展覽中心和亞洲國際博覽館舉辦的展覽和國際會議的主辦機構百分百的場租,資助不設上限。 這部分的資助將於七月二十四日啟動,為期十二個月至二 二一年七月二十三日,適用於所有在期內開始舉行的展覽和國際會議。
PDF 會議展覽業資助計劃 (第二部分) 申請指引(私人主辦單位) 立 的會議展覽業資助計劃的 第二部分(計 劃) 年 月 日(包括首尾兩天)在 助。
立 的會議展覽業資助計劃的 第二部分(計 劃) 旨在為於 2020 年10 月3 日至202 3 年6 月30 日(包括首尾兩天)在 香港會議展覽中心(會展中心) 及亞洲國際博覽館(亞博館)所舉 行的展覽和國際會議的合資格主辦單位提供相等於場地租金全額 的資 助。 申請 ...
資助計劃的第二部分,涉及在會展和亞博館舉辦的展覽和國際會議,會資助主辦機構百分百的場租,不設上限。 這部分資助將於本月24日啟動,為期 ...
圖:政府期望進一步延長資助計劃,有助增強主辦機構在港舉辦會展活動的信心。 【大公報訊】政府昨日宣布,進一步延長會議展覽業資助計劃六個月,至明年6月30日,並將在明年7月1日起推出總值14億元的新計劃,為期三年,以資助持續在港舉行的展覽活動,詳情會適時公布。
其中,「會議展覽業資助計劃」的期限三度延長至2022年12月31日。截至2021年8月底,已為53個展覽提供 資助,涉及資助額約1.22億元。 此外,為支援建造業抵禦2019冠狀病毒病的影響,政府建議通過建造業議會,向業界持份者提供各種津貼,包括
陳女士致力促進香港會議展覽業的發展,貢獻良多,現獲頒授榮 譽勳章,以資表揚。 陳炳泉教授 陳教授積極從事建造業政策研究,並致力培育建造業人才,貢獻 良多,現獲頒授榮譽勳章,以資表揚。 陳英凝教授
青年民建聯委員會(青民)昨日舉行換屆後的首次媒體聚會。新屆主席、南區區議員劉毅表示,青民將由過去注重地區工作,轉為全力發展跨階層青年的工作,包括由過去注重舉辦活動轉為加強調查研究,深入了解各界別青年人面臨的困難,積極提出針對性政策倡議幫助他們,又新設5個小組,包括 ...
有立法會議員認為,新幹道便利港人北上提供專業服務,對相關行業有很大裨益。 ... 多個展覽或景點免費開放 明日7月1日,行政長官李家超和政府高層官員,早上8時於金紫荊廣場出席升旗儀式,屆時警察樂隊會奏樂,在歌唱家林俊和葉葆菁領唱下,與中學 ...
政府今日(十一月十五日)宣布,將於十一月三十日啟動「會議展覽業資助計劃」下有關香港貿易發展局(貿發局)的部分,並延長整項資助計劃至二 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鼓勵更多會展活動在香港舉辦。. 資助計劃下有關貿發局的部分,會資助所有參與貿 ...
PDF Pico Far East Holdings Limited (筆克遠東集團有限公司)
展覽、項目及品牌激活 隨著部分市場對項目和展覽的需求穩步回升,本分部的增長勢頭依然強勁,收益較去 年同期增長18.2%。 展覽 本集團獲委託於各大展會為主辦機構及一眾參展商分別提供官方展覽及品牌激活服務, 該等展會包括: 展會 地區
資助計劃的條款將與現行一致。資助計劃仍有約5億6,200萬餘款,目前無須額外撥款。 此外,我們將於明年七月一日推出14億元的新計劃,提供財政誘因,吸引不同規模的展覽,尤其是國際貿易展覽,持續在港舉行。我們期望在計劃三年期內資助超過200場展覽。
PDF 李家超回顧上任兩年工作:責任重大但使命光榮 創新求變做事同為港創機遇
麥美娟表示,該計劃目前已推出了3個項目共 400個宿位,又透露下半年將有好消息公布,有 信心可以如期達到目標。 特區政府在2022年施政報告及《青年發展藍 圖》中宣布擴大青年宿舍計劃,資助非政府機構 租用合適酒店和旅館,並將房間轉作青年宿舍用 途。
PDF 會議展覽業資助計劃 (第二部分) 申請指引(私人主辦單位)
會議展覽業資助計劃的最新要求. 為配合政府最新的防疫抗疫措施,所有由2021 年2 月18日起申請會議展覽業資助計劃的主辦單位均需確保有關活動符合以下的衞生及防疫措施: (i) 對於在2021 年7 月21 日或以前舉行的活動,由食物及衞生局局長根據預防及控制疾病(規定 ...
楊棋彬見證香港在全球時裝業地位的變遷,為中國內地及香港 時裝品牌提供一站式創意策略。他感謝政府支持的同時也寄望行 業反思︰「就算政府資助基金多了,行業自己又如何好好利用? 業界也應自覺想辦法如何提升設計師水準,這是需要雙管齊下 的。
PDF 會議展覽業資助計劃 (第二部分) 申請指引(私人主辦單位)
會議展覽業資助計劃 (第二部分) 申請指引(私人主辦單位) 簡介. 防疫抗疫基金下成立 的會議展覽業資助計劃的 第二部分(計 劃) 旨在為於 2020 年10 月3 日至2021 年12 月31 日(包括首尾兩天)在 香港會議展覽中心(會展中心)及亞洲國際博覽館(亞博館 ...
PDF 會議展覽業資助計劃 (第二部分) 申請指引(私人主辦單位) 年 2 月 17 日 、 7 月 20 日
防疫抗疫基金下成立 的會議展覽業資助計劃的 第二部分(計 劃) 旨在為於 2020 年10 月3 日至202 3 年6 月30 日(包括首尾兩天)在 香港會議展覽中心(會展中心) 及亞洲國際博覽館(亞博館)所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