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險駕駛 - Chiu, Szeto & Cheng Solicitors

    2024-12-18 10:14

    危險駕駛的刑罰 危險駕駛引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 《道路交通條例》第36A(1)條規定: 任何人在道路上危險駕駛汽車,引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即屬犯罪- (a) 一經循公訴程序定罪,可處第5級罰款及監禁7年; (b) 一經循簡易程序定罪,可處第4級罰款及監禁2年。

    不小心駕駛 - Chiu, Szeto

    危險駕駛 | 危險駕駛初犯 | 道路交通條例 | 不小心駕駛刑事 | Mcs

    如駕駛人駕駛汽車的方式,遠遜於一個合格而謹慎的駕駛人會被期望達到的水平及對一個合格而謹慎的駕駛人而言,該人以該方式駕駛汽車會屬危險,會是顯然易見的,該人屬危險駕駛。. 如初犯危險駕駛,司機會被取消駕駛資格至少6個月,而最高刑罰則為可 ...

    危險駕駛 | Community Legal Information Centre (CLIC)

    III. 危險駕駛. 根據《 道路交通條例 》(香港法例 第374章 ) 第37 (4)條 ,若「 某人駕駛汽車的方式,遠遜於一個合格而謹慎的駕駛人會被期望達到的水平」及「對一個合格而謹慎的駕駛人而言,該人以該方式駕駛汽車會屬危險,會是顯然易見的 」,他已是危險 ...

    不小心駕駛與危險駕駛 | Sun Lawyers LLP

    一旦發生交通意外,駕駛者通常會面臨兩種交通罪行的檢控:(一)不小心駕駛;(二)危險駕駛。若駕駛造成嚴重傷亡,駕駛者更有可能被控危險駕駛導致他人身體嚴重受傷或導致他人死亡。過往香港案例顯示,不小心駕駛與危險駕駛往往只在一線之差,但判刑卻可差天共地,因此常常成為上訴的 ...

    公共危險罪規範的範圍有多廣?律師帶你看哪些行為會觸法! - 法律follow Me

    例如燒毀自家住宅或自己擁有的車輛,並導致公共危險,則可能被判處6個月以上,5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如果是因過失而導致火災,則可以被處以6個月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是9,000元以下的罰金。. 如果是故意縱火燒毀他人的財物,並導致公共危險,則可能 ...

    不小心駕駛、危險駕駛及違例駕駛記分制度 - 免費法律諮詢 - 問問律師,維護您的法律權益

    不小心駕駛、危險駕駛及違例駕駛記分制度 不小心駕駛的定義 不小心駕駛每天都在發生,是比較常見的交通罪行。 根據 《道路交通條例》(香港法例第374章)第38(2)條 : 任何人在道路上駕駛車輛時,如無適當的謹慎及專注,或未有合理顧及其他使用該道路的人 ...

    危險駕駛 | 24小時法律支援 | 刑事法律顧問 | LegalConsultant

    當事人被控告危險駕駛罪後,可委託律師與律政司就危險駕駛罪進行商討,將危險駕駛罪改控較輕微的不小心駕駛罪,律政司會詳細考慮案件的證據,在案件中被告人駕駛的方式是否達致危險駕駛的標準。 如當事人被控以危險駕駛罪,實在值得與律政司進行商討,把握將危險駕駛罪改為不小心駕駛 ...

    車禍和解書怎麼寫?一次搞懂車禍和解流程! - 鴻安法律事務所 - 台北公司、商業、刑事、勞資、民事、智慧財產權法律諮詢顧問推薦、台北大安區律師 ...

    在路上被惡意狂按喇叭、閃大燈、逼車、擋車該怎麼辦?馬路惡煞的危險駕駛行為會構成公共危險罪嗎? 車禍找保險公司夠嗎?沒處理好甚至會吃上刑事官司喔! 收到判決想上訴怎麼辦?一張圖教你搞懂訴訟流程! 發生車禍怎麼談和解?

    不小心駕駛 - Chiu, Szeto & Cheng Solicitors

    法律定義中〝不小心駕駛〞有兩個元素: (1) 司機無適當的謹慎及專注; 或. (2) 司機未有合理顧及其他使用該道路的人。. 法庭以客觀標準判斷被告司機是否〝無適當的謹慎及專注〞,如果被告司機在案發時沒有合理、合格及謹慎司機應有的駕駛水平,便犯了不小心 ...

    危險駕駛專題 | Dangerous Driving | FindyourLawyer尋找您的律師

    當事人被控告危險駕駛罪後,可委託律師與律政司就危險駕駛罪進行商討,將危險駕駛罪改控較輕微的不小心駕駛罪,律政司會詳細考慮案件的證據,在案件中被告人駕駛的方式是否達致危險駕駛的標準,危險駕駛是否合適的控罪等,如控罪商討獲律政司接納的話,被告人或當事人便會獲改控較輕的 ...

    危險駕駛 - 陳偉志大律師

    陳偉志大律師在 tms 3182/2022 檢控一宗備受關注的交通案件,經審訊後一名男子被裁定危險駕駛罪名成立。 Search 刑事審訊 刑事法律與程序 判刑 動物 審訊 罪案 規管罪行 證據 醫療 醫療法律

    危險駕駛 - 24 Legal Service

    因此視乎案情及個人背景,如當事人被控以危險駕駛罪,實在值得與律政司進行商討,把握將危險駕駛罪改為不小心駕駛罪的機會。 刑事律師會協助處理錄取口供(落口供)、保釋、提堂、抗辯、求情等支援。

    道路交通罪行專題 | Traffic Offences | FindyourLawyer尋找您的律師

    危險駕駛. 了解更多. 根據香港法例第374章《道路交通條例》第37條,. (1)任何人在道路上危險駕駛汽車,即屬犯罪 ——. (a)一經循公訴程序定罪,可處第4級罰款及監禁3年;. (b)一經循簡易程序定罪,可處第3級罰款及監禁12個月。. 如 ——. (a)某人駕駛汽車的方式 ...

    道路交通或駕駛罪行 | HK Criminal Defence Lawyers

    根據第 374 章《道路交通條例》第 37 條,任何人在道路上危險駕駛汽車,即屬犯罪。危險駕駛是指司機駕駛汽車的方式,遠遜於一個合格而謹慎的駕駛者會被期望達到的水平,及對一個合格而謹慎的駕駛者而言,該人以該方式駕駛汽車是危險和顯然易見的。

    危險駕駛 - 富達法律事務所-台北律師推薦,台北法律事務所,公司法律顧問律師

    危險駕駛. 淡水返家遇行糾! 遭跟車「尾隨5分鐘」 婦人急報警 李育昇律師解說危險駕駛相關刑責以及法律問題 獨家/淡水返家遇行糾! 遭跟車「尾隨5分鐘」 婦人急報警 ∣ 壹電視 記者 周俞、萬家維報導 新聞連結: 新北市淡水,17日晚上7時左右,有投訴人 ...

    道路交通罪行 - 梁漢威律師行

    危險駕駛. 根據香港法例第374章 《道路交通條例》第37條, 任何人在道路上危險駕駛汽車,即屬犯罰。 危險駕駛是指 (1)某人駕駛汽車的方式,遠遜於一個合格而謹慎的駕駛人會被期望達到的水平;及(2) 對一個合格而謹慎的駕駛人而言,該人以該方式駕駛汽車會屬危險,會是顯然易見的。

    "索償快揾葉謝鄧"- 交通意外索償|葉謝鄧律師行|曾辦理過千工傷、交通意外案件Accident.hk

    申請交通意外賠償最大的要點,是證明肇事司機的「疏忽責任」negligent liability,如果交通意外後,被警方控告危險駕駛和被法庭定罪,疏忽證據便很強,對民事索償幫助大。 其次是揾目擊者做證人、警察提供資料、醫療受傷報告等等,因為舉證責任全部在自己身上,受傷者一定要確已採取一切有用 ...

    區員危駕輕判 法律界:應坐監 - 香港 - 香港文匯網

    身為大律師的新民黨立法會議員容海恩表示,被控危險駕駛是相當嚴重的罪行,幸好今次未對受害人構成不可彌補的傷害,但為確保其他道路使用者及行人的安全,法院理應判具阻嚇性的懲罰,是次判周偉雄200小時社會服務令未免過輕。

    公共危險、交通事故、酒駕、肇事逃逸罪刑事律師協助辯護或提告|台北專業刑事律師團隊-政理法律事務所

    公共危險、交通事故、酒駕、肇事逃逸罪刑事律師協助辯護或提告,捍衛您的權利!刑事律師事務所推薦-台北專業刑事律師團隊,專精處理各類刑事案件,眾多成功案例,不論是為被告、犯罪嫌疑人辯護,或為被害人、告訴人之告訴代理人,實務經驗及勝訴實績皆相當豐富,能維護您的最佳利益!

    飆車是公共危險罪?律師帶你看公共危險罪兩大類型! - 易律網

    酒駕屬於危險行為,可能危及他人生命,故屬於刑法上的公共危險罪。. 根據刑法第185-3條,駕駛動力工具(如汽車、機車)時有以下情形者,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並得併科三十萬元以下罰金:. 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25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0.05%以上 ...

    跑山「壓車」被重罰扣牌 法官:不是「危險駕駛」判撤銷罰單 - 彰化縣 - 自由時報電子報

    李姓男子於去年2月7日下午,騎大型重機車行駛於彰化縣知名的139線道,他於彎道兩度「壓車」,被檢舉達人持錄影畫面舉發,警方開出兩張「危險 ...

    被告危險駕駛,求指教! - 汽車討論 - 香港討論區 Discuss.com.hk - 香討.香港 No.1

    危險駕駛—《道路交通條例》(香港法例第374章)第37條: 經循公訴程序被定罪者,可被判處罰款20,000元及監禁3年; 經循簡易程序被定罪者,可被判處罰款10,000元及監禁12個月;及 如屬首次被定罪,取消駕駛資格至少6個月;如屬再次被定罪,取消駕駛資格至少2 ...

    危險駕駛 - 法律知識 - 香港討論區 Discuss.com.hk - 香討.香港 No.1

    律師1-2個鐘要幾錢? 我有朋友比差佬告危險駕駛, charge佢3條罪: 1. 不小心駕駛 2. 發生交通意外無停低 3. 發生交通意外無報警 佢可能剛剛上車, 離開個車位果陣hi 花左人地架車 但佢自己就話無, 出果陣好順暢 但而家差佬話已經完成調查, 提出訴訟 而家我朋友收到3 ...

    鄒家成涉嫌未獲授權將投訴表格交給助理律師攜離監獄 本月底裁決

    47人顛覆政權案被告鄒家成於去年5月在律師探訪期間,涉嫌將投訴表格交給助理律師以轉交申訴專員公署。兩人被國安處拘捕及控以一項將未經授權的物品攜離監獄罪,案件今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結案陳詞。主任裁判官徐綺薇將案件押後至本月29日裁決,助理律師獲准保釋,鄒家成繼續還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