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資】特休(補休)未休完薪資發放,是否欲列為工資?所得稅法上為應稅或免稅所得?- 中華人事主管協會

    2024-11-22 21:10

    上週六 (3/15)向您請教有關於本公司特休 (補休)未休完薪資發放,是否欲列為工資?所得稅法上為應稅或免稅所得? 老師的回覆為『非工資,免稅所得』,但在中華民國勞法權益維護促進會的回覆如下,是要列入工資、課稅! 以本人的答案為標準答案,該促進會給您 ...

    【薪資】特休(補休)未休完薪資發放,是否欲列為工資?所得稅法上為應稅或免稅所得?- 中華人事主管協會

    【會計處理】未休特休 | 財會諮詢 - 中小企業財會諮詢服務網

    榮譽會計師. A:1. 一般中小企業並不會按月核算未休特休假,而是員工當月請特休時,然給付一般月薪完事。. 2. 若公司已經核算未休假負債,例如46小時,則員工使用時,再冲轉未休假負債。. 3. 超過46小時以上部分,應該列為給付當月薪資,並記入全年薪資 ...

    特休假沒休完怎麼辦? 國稅局:改領加班費沒超過標準免課稅 - 自由財經

    國稅局說明,依據「勞動基準法」規定,凡是勞工在年度終結或契約終止時,未休完特別休假的所有日數,雇主應發給工資,該不休假獎金屬於加班費的一種。. 國稅局補充,依「所得稅法」規定,為雇主之目的,執行職務而支領的加班費,不超過規定標準者 ...

    員工特休沒休完?勞動部提醒:工資應計入月薪資總額申報投保薪資|職場新訊|104職場力

    特別提醒!企業易犯的「特休錯誤」:未經勞工同意,逕自遞延未休畢特休日數、並未折算未休工資. 104法務長 蘇宏文 律師提醒事業單位: 勞動基準法第38條第4項規定:「勞工之特別休假,因年度終結或契約終止而未休之日數,雇主應發給工資。

    勤美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 View Content

    合法加班費、特休獎金 免課綜所稅 (2020/1/9聯合新聞) 高雄國稅局提醒 勞工拿到薪資條之後要注意,合法的加班費跟年度特休假獎金,依法都可以免課綜合所得稅,除了要瞭解相關規定之外,也要仔細核對薪資條,注意雇主有沒有漏報或誤報的情況。

    積一堆特休假該如何處理?無薪假如何結算折現?一次看懂特休結清與換錢算法 - TNL The News Lens 關鍵評論網

    Photo Credit: 518熊班 未休完特休換錢計算範例。 二、實施無薪假企業要跳過減班月份,計算未休完特休折現. 一般特休結算方式是按照員工「最近1個月」的正常工時薪資除以30天得出1天薪資,但這兩年因為遇到疫情特殊情況,有減班、放無薪假的公司在結算薪水時,可能計算到當月減薪的薪資,導致 ...

    沒休完的特休如何聰明處理及折算工資? - ALT Legal Tech ...

    特休未休工資的計算及支付期限. 不論是在職期間的年度終結時,或是員工離職的契約終止時,特休未休工資的計算方式都一樣: 未休畢特休日數 × 一日工資 。. 如果採月薪制,要怎麼換算「一日工資」?. 法令規定「 最近一個月正常工作時間所得之工資 ÷ 30 ...

    員工領取未休假獎金,需要辦理扣繳嗎? - 森左稅務 ...

    不管作為老闆或是員工,在領取或者發放未休假獎金時,需要計入薪資所得、辦理薪資所得扣繳嗎?. 稅局表示勞動基準法修正後常常遇到民眾詢問這個問題,首先要先知道的是未休假獎金是屬於「加班費」的一種,依據所得稅法第14條薪資所得規定,為雇主之 ...

    PDF 國際會計準則第 19 號 員工福利

    包含20x1 年遞延未休年假2 天);另15%將休20 天(即放棄20x1 年遞延年假 2 天),其餘10%會休18 天(即放棄屬於20x1 年之遞延年假2 天,並將20x2 年剩餘未休之年假2 天遞延至20x3 年)。 依據國際會計準則第19 號(以下簡稱ias19)第14 段之規定,企業應按報

    沒休完的特別休假,到底該怎麼計算才合理呢?|104職場力

    依據該條第2項,勞工原則上得自由決定特休實施之日期。. 又依據該條第4項,於特休年度終結或契約終止時,勞工若有未休畢之特休,雇主須折發特休工資。. 若勞工不擬折算工資,也可以選擇將未休畢之特休遞延至次一特休年度實施(依據勞基法施行細則第24-1 ...

    特休換錢如何計算?「計算公式、免課所得稅、調整投保薪資」3大錯誤雇主人資最常犯|518職場熊報

    特休換錢如何計算?新的年度公司可能有同仁紛紛離職轉職,依照《勞基法》第38條第4項規定,雇主必須將員工離職時未休完的特休「換錢」;或是可以選擇遞延特休1年,但1年後仍無法休完的在職同仁,還是要將其未休天數折現。除此之外,處理員工特休未休天數還有哪些規定須注意呢?

    所有情況下的特別休假的工資,均須計入平均工資嗎?|104職場力

    若特休工資屬於工資,進一步所生之問題即為:是否所有情形結算之特休工資,均須計入平均工資?若擬計入,則其標準為何?謹試舉例問題如下: 一、勞工於109年有未休畢之特休,於109年12月因結算取得特休工資1萬元,復於110年2月遭資遣。

    特休超休相關疑問-中小企業法律諮詢服務網

    另關於特休假的計算,勞動部有試算網站可以供您參考,您可以自行前往輸入相關資訊後試算之。 至於離職前未休完之特別休假,依勞基法第38條第4項規定:「勞工之特別休假,因年度終結或契約終止而未休之日數,雇主應發給工資。

    員工特休未休之工資,應計入月薪資總額申報投保薪資。-勞動部全球資訊網中文網

    員工特休未休之工資,應計入月薪資總額申報投保薪資。. 新年度開始,員工於前一年度應休未休之特別休假,雇主或事業單位應按日數發給工資,該工資並應計入員工之月薪資總額,申報調整勞工保險及就業保險的投保薪資。. 依《勞動基準法》規定,勞工於 ...

    【會計處理】特休未休折代金 | 財會諮詢 - 中小企業財會諮詢服務網

    因此,上年度的特休未休結算折代金,於年底即可結算應付費用,非特殊情形無法確知之費用,自然應於上年度估計應付費用。.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3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 ...

    勞工離職,「特別休假」結算請注意:未休畢特休天數,雇主應折發工資|職場新訊|104職場力

    勞工離職時,未休完的特休(特別休假)該怎麼辦?勞動部特別提醒雇主,一旦勞動契約終止,雙方不論用哪一種約定方式給假,都必須將未休畢之特休天數進行結算。未休畢的特休天數,雇主均應折發工資。 文/《104職場力》小編 整理. 文章導覽

    特休能換多少錢?可以保留多久?律師教你特休換錢計算公式 - 法律follow Me

    今年1月1日時A會得到3天特休,當今年6月30日時A滿1年,7月1日開始有7天的特休。. 因此:在特休全部沒有換成錢的狀況下,當A在今年9月30日離職,他身上加總起來會有10天的特休天數,扣掉請假4天,還會剩下6天特休,金額是用月薪30,000元÷30天 (1個月)=1,000元/天 ...

    【會計處理】資遣費和未休特休 | 財會諮詢 - 中小企業財會諮詢服務網

    A:1.資遣費和未休假獎金應分開計算其免稅及應稅金額. 2.給付員工之資遣費,屬於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9類規定之退職所得。. 在此提供108年資遣費之免稅標準如下:108年度一次領取退職所得者:領取總額在180,000元乘以退職服務年資之金額以下者,所得額為零 ...

    特別休假於年度終結後,未休完之日數,雇主所折算之代金是否屬「工資」性質 ?|104職場力

    勞工於同一雇主或事業單位服務滿一定期間後,依勞基法第38條第1項之規定應給予一定天數之特別休假,但如果勞工未於年度終結前,將全部天數請休完畢(不討論遞延之問題),此時,雇主則應發給代金,然此代金是否屬「工資」性質?蓋如肯定具有工資性質,以歷年制為例,則於12月31日年度 ...

    勞工特別休假未休工資如何計算?|法務長專欄|104職場力

    一、發給工資之基準:. (一)按勞工未休畢之特別休假日數,乘以其一日工資計發。. (二)前目所定一日工資,為勞工之特別休假於年度終結或契約終止前一日之正常工作時間所得之工資。. 其為計月者,為年度終結或契約終止前最近一個月正常工作時間所得 ...